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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继续出台房地产调控、监管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4-08 10:09:31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分类: 行业动态


广州: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人才房限售年限延长至3年

4月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中提及,第一,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适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信息,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出让住宅用地,全面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

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完善房价地价联动出让模式,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签署的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

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在以往“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基础上,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

第二,全面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第三,进一步做好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第四,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贷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

第五,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检查,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经营贷和消费贷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深圳三部门:严厉打击“”等虚假违法广告 设四项监管措施

4月1日,据深圳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开展“学生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从2021年2月起,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联合整治行动聚焦“”违法广告问题,通过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有效的措施,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严厉打击“”等虚假违法广告,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527家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的监测,涵盖7份报纸、23个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38家自设网站、19个APP、218个微信公众号、213个移动网页、1个移动新闻门户;市、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预售楼盘(包括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已获颁《施工许可证》的楼盘)开展联合检查。

而且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和教育局召开房地产广告规范整改会议,通报深圳房地产广告存在的问题,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发布媒体、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对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对制作、发布涉及“”等虚假违法广告,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移交行业协会进行自律惩戒,并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纳入信用监管。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披露曝光,营造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舆论氛围和导向。

此外,三部门还创设了四项监管措施。包括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留存报备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将预售商品房广告等宣传资料提交三个部门留存。

建立预售商品房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日常检查中及时互通分享信息,形成信息互通共享的良性工作机制。

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联合检查制度,市场监管、住建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待售商品房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广告宣传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提示等。

建立预售商品房风险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面、真实地宣传介绍情况;应当将目前楼盘所处情况、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风险和查询、入学政策的途径,通过合理方式在营业场所和官网公示,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

温州:外地迁入人员新购住房可享补助5万元 按年发放

4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温州市区新购住房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千万级常住人口城市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22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市区以新购自有产权住房落户安家补助,特制定上述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含洞头区)购买住宅类房屋并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将户籍从温州市以外地区迁入市区的人员,可以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分5年,每年1万元,按年发放)。

《细则(试行)》还表示,本细则所指办理实施区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确保符合基本条件人员能在实施期内申领安家补助,2025年12月底前,已经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但未能办理不动产证的房屋权利人,可凭备案的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其他必要材料直接办理温州市外户籍迁入市区落户登记,同时申领安家补助。


责任编辑: rq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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